1.工程名称:沿海高速公路沧州歧口至海丰段歧口互通连接线新建工程施工一标段
2.工程地点: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
3.建设单位:沿海高速公路沧州歧口至海丰段歧口互通连接线新建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4.施工单位: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建筑面积: K0+000 K1 +650 ,长约1.65 km,公路等级为一级 ,设计速度为80km/h, 沥青混凝土 路面,有 立交 处;特大桥座,计长 m;中桥2座,计长76 m;隧道座,计长 m 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
6、采购物资明细:(见附件)
第二条: 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2、质量要求:
2.1、采购粉煤灰硅酸盐水泥(散装)材料的质量水平应遵循的国家及行业标准”和“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场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及甲方提出的要求,当以上标准不一致时,以标准较高者为准
甲方要求: 合格
2.2、质量要求:合格
3、样品提供要求: 无
4、交货日期: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5天通知中标单位 。
5、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合理最低价。
第三条: 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 投标单位注册资金 无要求 。
2、 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材料设备的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
4、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第四条: 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预算总量见附件 。
2、厂家要求: 无 。
3、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专票价格,包含运费、税率13%、卸车费等。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相符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电汇。
2、支付时间: 材料供货全部完成,乙方提供相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30日内无息付清全部货款
3、投标方须开具符合国家税收制度规定的增值税发票,招标方凭合规的发票付款,因投标方无法提供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方有权拒绝付款,且由发票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投标方承担(如未提供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虚开、伪造、非法买卖、时间段网络查询等所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方承担,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要由投标方负责,投标方的做法将被视为不诚信供方,清理出河北建设集团供方名录)。
4、发票约定: 13%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七条:时间要求
1、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 4 月24 日 16 时 00 分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4 月 25日 11 时00 分。
3、开标时间:2024年 4月 25日 13时0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商务VIP会员及以上会员级别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53605787
手机:13681224795(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