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集美发展集团物业公司装修土头垃圾清运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4 物业   装修   垃圾清运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00万元/3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合同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合同包1: 项目名称:侨英街道、集美街道、后溪镇等片区在管项目装修土头垃圾清运,采购预算:0万元,项目内容:招标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最高限价(不含税单价):79.67元/立方米。

合同包2: 项目名称:杏林街道、杏滨街道、灌口镇等片区在管项目装修土头垃圾清运,采购预算:0万元,项目内容:招标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最高限价(不含税单价):79.67元/立方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同包1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投标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三)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格式)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包2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投标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三)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格式)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即日起】到【2024-04-30 17:0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 合同包1人民币100元;合同包2人民币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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