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博州博乐市2024年农村道路小修养护项目已经由博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博乐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2.工程规模:对博乐市各乡镇场农村道路路面修补坑槽、灌封、增设标识标牌,增补道路标线以及日常道路清扫。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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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企业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21年-至今)至少完成1个以上(含1个)类似项目业绩。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2)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4)3年以上(含3年)类似工程施工经验,近三年(2021年-至今)至少担任过1个以上(含1个)类似项目业绩的施工项目经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的须已被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系统”,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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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
1.获取时间:2024年04月25日 00时00分至2024年05月14日 23时59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