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城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4 道路工程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新城路(湘江大道-华新路)道路工程,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城路道路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长发改[2009]97号,项目业主为长沙市南湖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长沙市南湖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建设内容新城路(湘江大道-华新路)道路工程施工,项目总投资为50192923.40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新城路(湘江大道-华新路)道路工程施工;

1.2.2 建设地点:(请登录)

1.2.3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北起华新路,南至湘江大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规划路幅宽度18m,绿化带宽度10m,双向2车道,设计车速30km/h,全长约818m。

1.2.4 标段划分:/;

1.3 工期要求:360天(日历日,下同)□月□年;工期为开始施工之日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总工期。(最终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机构发布的开工令和合同约定为准)

1.4 招标范围:新城路(湘江大道-华新路)道路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至保修责任期阶段全过程施工。发包人有权对承发包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经批准的施工设计图纸包含的工作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支护工程、复绿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具体详见经发包人认可并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及发包人审核确认的清单);

1.5 质量标准: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一次性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达到国家规定质量评定“合格工程”标准。1.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

2.5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8 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根据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6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装配式建筑: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资格。(由招标人在以下选项中勾选一项)

□接受联合体投标,仅接受将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纳入施工总承包项目组成的投标联合体。

□接受联合体投标,包括接受将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纳入施工总承包项目组成的投标联合体,以及两个(含两个)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依法组成的投标联合体。

具体规定如下:/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107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04-24起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5-16 09:00: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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