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连石化公司全厂消防系统设备设施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3 消防   消防系统   消防系统设备  

 

大连石化公司全厂消防系统设备设施

维保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ZY24-SY23-GC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连石化公司全厂消防系统设备设施维保项目己由大连石化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连石化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连石化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目前大连石化公司的消防系统设备设施保运工作需要专业队伍进行保运,保运合同即将到期,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继续引进有资质队伍进行保运工作,保运时间由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2.2招标范围:

火灾报警系统设施维保区域包括:

2.2.1火灾报警系统的设施主要有:火灾探测器、防爆和非防爆手动报警按钮、感温电缆、火灾报警控制器、声光报警器、系统相关的各种模块、电动控制部件、区域显示盘、控制器内部备用电源、办公楼消防广播、消防设备控制箱上电控开关及指示。

2.2.2自动喷淋系统的设施主要有:闭式喷头、水流指示器、喷水管线上各种电控部件、现场消防设备控制箱开/停泵开关等;其中包括湿式报警阀、闸阀、放水阀上的电控设备或仪控设备;电控线路、电控指示;消防泵远程控制及信号反馈系统。

2.2.3用于火灾报警系统的电缆、电缆保护管、电缆桥架、汇线槽、干式喷头、气动阀的风线、防雨罩等。

2.2.4办公楼内的防火卷帘控制器、空调联动新风机组防火阀排烟阀的联动控制部分、消防联动控制模块及线路、消防电话、消防广播。

2.2.5氨罐喷淋系统维护设备:以现场雨淋阀为分界点,电动控制的含雨淋阀阀体在内;非电动控制的则不含雨淋阀阀体部分。

2.3标段(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分2个标段

2.3.1标段一:大连石化公司生产装置及系统配套和生产、试验研究、办公生活区部分

2.3.2标段二:大连石化公司石油储运公司商储部分

2.4报价方式:按照约定的维保内容,投标人进行报价,报价中包括维保时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车辆费、安全管理费、税金等。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按照废标处理;消防系统设备设施维保项目的相关所有费用之和(含3%增值税,包干)。

2.5服务期限:2024年6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2.6付款条件:本项目无预付款,按照约定每3个月(最后一次按4个月)经考核验收同意后进行一次结算,合同期满后全部付清。

2.7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一:大连石化公司生产装置及系统配套和生产、试验研究、办公生活区部分限价330万,含3%税

标段二:大连石化公司石油储运公司商储部分限价47万,含3%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3.1投标人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可查,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公布的信息截图,以评委在评标现场核实情况为最终结果。

3.2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ISO9001国际通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者提供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相关规章制度等。

3.3具有住建部下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有住建厅下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维保人员要求:

3.4.1投标人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个,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

3.4.2设专职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在炼油化工成套装置消防设施维保项目2年及以上的项目经理经验(提供对应的合同及发票)。同时应设专职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具有炼油化工成套装置消防设施维保工作经验(提供书面承诺函)。其中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质。

3.4.3参加消防操作、值班、巡检的消防设施维保人员应具有初级及以上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获得2年(含2年)以上从业资格,提供消防设施维保人员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影印件。

3.4.4保运人员应配备相应的电、水维护人员,电工持有特殊工种效证件上岗,获得2年(含2年)以上从业资格,提供电工特种作业证明影印件。

3.4.5公司生产装置及系统配套和生产、试验研究、办公生活区部分的保运人员要求不少于27名(含管理人员)。石油储运公司商储部分不少于7人(含管理人员)。维保方案中需要提供维保人员基本信息。

3.4.6提供保运项目中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2024年1至3月份的社保缴交记录证明材料影印件,劳动合同影印件。

3.5近三年没有一般C级及以上施工安全事故。(须如实提报,若发现隐瞒不报、蒙骗过关者,无论何时查出一律取消投、中标资格)。(提供书面承诺函)。

3.6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起,至少提供1份100万元及以上炼油化工成套装置(加工能力500万吨/年及以上)消防设施维保业绩(须提供合同和对应发票影印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不允许分包保运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42317:00 时至  202442924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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