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基地二期(2)项目翻译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镇海基地二期(2)项目已由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石化股份计项〔2023〕32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镇海基地二期(2)项目翻译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200万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本项目翻译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现场、会议等口译,以及引进工艺包、操作手册、技术文件、合同、图纸、法律相关协议等资料的笔译。口译、笔译主要涉及英译汉或汉译英,也可能涉及其他语种 。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无资质及以上
(3)持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3年以来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新建装置类项目翻译服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额≥100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投标人单位在册人员),应具有英语专业或炼油化工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全国翻译专业英语二级及以上口译或笔译资格证书或翻译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要求1966年1月1日(男)/1971年1月1日(女)及以后出生,2013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新建装置类项目翻译服务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口译/笔译专业负责人执业业绩。
(2)口译专业负责人(1人,投标人单位在册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全国翻译专业英语二级及以上口译资格证书或翻译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要求1966年1月1日(男)/1971年1月1日(女)及以后出生,2013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新建装置类项目翻译服务业绩。
(3)笔译专业负责人(1人,投标人单位在册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全国翻译专业英语二级及以上笔译资格证书或翻译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要求1966年1月1日(男)/1971年1月1日(女)及以后出生,2013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新建装置类项目翻译服务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4月23日 16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4月29日 16 时00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