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重庆市江津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石蟆镇正林片区)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9 高标准农田   标准农田   重庆市江津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江津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以渝农[2024]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江津区乡村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及市级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区乡村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一标段:永兴镇黄庄片区;二标段:石蟆镇正林片区;三标段:石蟆镇感益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重庆市江津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永兴镇黄庄片区):实施高标准农田改造10954亩;

重庆市江津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石蟆镇正林片区):实施高标准农田改造14697亩;

重庆市江津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石蟆镇感益片区):实施高标准农田改造12014亩。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一标段永兴镇黄庄片区:2539.668024万元;二标段石蟆镇正林片区:2910.78641万元;三标段石蟆镇感益片区:2759.722196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建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项目运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 施工部分: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图及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田块整治工程、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竣工图编制、配合竣工验收、档案移交、质量保修以及配合办理新增耕地指标验收入库。

(2)运营部分:负责项目的运营,并根据设计要求制定运营方案,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要用于粮食、油料作物种植,规模运营面积不低于项目实施面积的50%,其中需流转自主经营的面积不低于项目实施面积的10%,带动发展大户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的面积不低于项目实施面积的40%,杜绝耕地撂荒和“非农化”“非粮化”。

2.5 施工工期: 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运营期:3年(自项目区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6 标段划分(如有):三个标段,同一公司可以同时对两个及以上标段投标,不同标段需配备不同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运营资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粮食、油料作物种植、初加工、销售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4-23 12:00:00(北京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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