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庆石化分公司烟气外排监测设施改造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9 设施改造   长庆   烟气  

长庆石化分公司烟气外排监测设施改造项目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ZY24-XA602-GC1315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建设资金来自长庆石化分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庆石化公司工艺加热炉及动力锅炉排放口共计 11 个,已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12 套。现用CEMS 分析仪于 2019 年投用,选用配置的红外测量原理分析仪。公司结合《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 75-2017以及《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 76-2017的要求,新增及改造8套烟气在线检测系统,因此本次招标项目为长庆石化分公司烟气外排监测设施改造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本项目包括新增 1 套烟气监测系统,新增1个应急排放口处增加烟气监测口,对7 套装置的加热炉烟气监测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并改造6处应急排放口处增加盘梯及采样平台。

2.2招标范围:依据发包方要求及详细设计文件范围和内容,对工程项目进行项目施工管理、物资采购、工程施工(包括拆除、改造、新建)、在役管道碰口、三查四定问题整改;配合压力设备及管道注册相关工作;配合完成资产转资信息收集汇总工作;配合报批报建工作和各项专项验收工作;完成竣工资料编制、归档、结算及转资工作;配合发包方竣工验收;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对施工中的HSE、质量、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主要改造内容如下:常减压装置常压加热炉、动力锅炉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原位更换改造。航煤加氢装置、汽油加氢装置、连续重整装置等6套加热炉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改造移位至应急排口处,配套改造加热炉采样平台及爬梯。常减压装置常压加热炉应急排口处新增一套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其余工艺、设备、电气、仪表、消防等相关配套设施。具体内容以该项目详细设计技术资料为准。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1)500 万吨常减压装置常压加热炉应急排放口处增加烟气监测系统,分析小屋利旧;应急排放口处增加盘梯及采样平台

(2)500 万吨常减压装置减压加热炉烟气监测系统升级改造,分析小屋利旧;烟气监测口移位至总排口;对流框架增加斜梯及缓步;总排口处增加盘梯及采样平台;

(3)140 万吨柴油加氢装置反应炉烟气监测系统升级改造,分析小屋利旧;烟气监测口移位至总排口;对流框架增加斜梯及缓步;总排口处增加盘梯及采样平台;

(4)60 万吨汽油加氢装置分馏塔底重沸炉烟气监测系统升级改造,分析小屋利旧;烟气监测口移位至总排口;对流框架增加斜梯及缓步;总排口处增加盘梯及采样平台;

(5)60 万吨航煤加氢装置反应炉烟气监测系统升级改造,分析小屋利旧;烟气监测口移位至总排口;对流框架增加斜梯及缓步;总排口处增加、盘梯及采样平台;

(6)溶剂脱沥青装置沥青相加热炉烟气监测系统升级改造,分析小屋利旧;烟气监测口移位至总排口;对流框架增加斜梯及缓步;总排口处增加盘梯及采样平台;

(7)75 吨动力锅炉 烟气监测系统升级改造,分析小屋利旧;

(8)连续重整装置加热炉总排口烟气监测系统升级改造,分析小屋利旧。

以上施工内容若存在偏差,以该项目详细设计技术资料为准。

2.3 施工地点:陕西省咸阳市长庆石化公司。

2.4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

2.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从事建筑、安装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该企业或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 石油化工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表(至少包括财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且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财务状况良好,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近三年是指2021.1.1至今,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有1项类似工程施工或PC总承包或EPC总承包业绩(类似工程指石油化工装置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业绩附合同及对应发票(发票验真截图,查验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3.5人员要求:拟派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须为本企业自有员工,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并提供劳动合同和2024年以来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类);项目经理2021 年 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至少1项类似工程施工或PC总承包或EPC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类似工程指石油化工装置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

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项目负责人(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本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承担相应工作(须明确做出承诺)。

3.6机械设备要求: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7QHSE管理体系:投标人建立并能高效运行安全、质量管理体系。

3.8信誉要求:近:近三年社会信誉良好;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最高人民法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9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10其它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发生因工程施工原因发生较大事故事件、无被他人讨薪而通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无拖欠民营企业欠款情况,须出具承诺。如经招标方查证有上述事件,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石化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3.11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须已完成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格预审,即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上公示的承包商资源库内的合格承包商,提供查询截图

3.12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招标文件发售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024 年 4 月 19 日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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