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麻尾镇麻尾三四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9 环境   人居环境整治   人居环境  
预算金额(元):974342.97元

最高限价(元):974342.97元

采购需求:象山社区麻尾三四组人居环境整治包含道路补短板硬化5800平方米,新建排水沟(600*600mm)150米,排水沟清理300米(约80立方米),钢筋混凝土预制沟盖板900米。

标项一:

标项名称:麻尾镇麻尾三四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74342.97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为麻尾镇麻尾三四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其属于监狱企业的文件。本项目属于建筑业。②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4.申请人资格要求: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函(格式自拟);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无需缴纳税收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时间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0日00时00分至 2024年04月26日 23时59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30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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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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