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自购物资集中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9 中铁十一局   电务工程   自购物资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物资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下应南车辆段JDSG标段施工项目的物资,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宁波市轨道交通7 号线工程下应南车辆段与宁波市轨道交通8 号线一期工程下应南车辆段为合址共建车辆段,下应南车辆段主要在鄞州区下应街道河西村、黎明村、胜利村、史家码村及东升村,场地大部分位于基本农田中,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约 28.8亩,部分涉及民房及厂房,农田种植水稻、蔬菜和树苗等作物。地形平坦开阔,地貌类型单一,属冲湖积平原。下应南车辆段及线网控制中心总规划用地面积约60公顷,下应南车辆段总建筑面积约22 万平方米,主要包括7号线运用库、工程车库、变电所、洗车库、镟轮库;8号线一期运用库、变电所、洗车库、镟轮库;运转综合楼、物资总库、污水处理站、联合检修库、宿舍楼、综合楼、公安训练基地、门卫室等22个单体。

本工程所涵盖的范围含全车辆段砌筑风水电、幕墙、钢结构、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消防、动力照明、气灭、BAS、FAS、AFC、综合监控、门禁、安防、工艺设备等工程施工(含设备安装、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等)。

2.2 招标内容:钢质防火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或供货经验的企业;

2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在近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要求良好;

4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国铁集团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或CRCC认证的,必须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或CRCC认证;

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允许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且允许代理商投标的包件只允许授权唯一投标人。

3.2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见附件1);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书”为准。不排除因“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和“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不具体给投标人带来的投标风险;

3.4除公告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的两种情形外,其他包件接受代理商或生产企业投标,但代理商必须持有生产厂对本次投标物资的唯一授权,且满足对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

3.5不接受国铁集团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的供应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9日 8时 30 分至2024年4月25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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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53658172
手机:13522553979(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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