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2024-2026年计量器具委外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9 轨道   交通   计量器具委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2024-2026年计量器具委外检测服务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3.1.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授权区域涵盖石家庄地区)或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证书),并在有效期内;3.1.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4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金额在35万元及以上相关计量器具检测(检定或校准或测试)业绩;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要求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计量器具进行检测(检定或校准或测试),并按国家、部门或地方检定规程、校准规范或其它相关技术法规及采购人的要求出具相应证书(以下简称检测报告)。若无相关检定规程、校准规范作为检测依据,响应人须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自行拟定校准或检测方案,双方达成一致后可开展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3.1.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授权区域涵盖石家庄地区)或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1.2业绩要求:3.1.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4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金额在35万元及以上相关计量器具检测(检定或校准或测试)业绩;
3.1.3财务要求:/
3.1.4信誉要求:3.1.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现场查询),将否决其投标;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3.1.5其他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4-19 09:00至2024-04-25 17:0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5-14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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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53605787
手机:13681224795(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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