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富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芦村二号煤矿瓦斯抽采场地室外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9 矿业   煤矿   矿业开发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延安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芦村二号煤矿瓦斯抽采场地室外工程已由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2401-610628-04-01-10488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富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芦村二号煤矿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富县张村驿镇。

2.2主要建设内容:

1、瓦斯抽采场地场内道路:总长约630米;2、瓦斯抽采场地动照网和给排水外网:动照网包括1000*950mm电缆沟413,800*950电缆沟67米,8座电缆井和4座电缆沟集水井及31个路灯基础等;给排水外网包括水源供水系统、生活给水系统、排水系统等工程;3、瓦斯抽采场地边坡治理;4、瓦斯抽采场地河堤挡墙。

2.3招标范围:施工标段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4概算总投资:550.9814万元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且在本单位近一年(12个月)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如为退休人员不要求提供社保缴纳证明,但须提供与从业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3.5 投标人须具备2021年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一份;

3.6 投标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可查询;投标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开户银行许可证;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后审方法: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24年4月19日00时00分至2024年 4月25日23时59分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9日 9时 00分(同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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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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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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