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尧新路工程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尧新路工程已由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苏州市吴中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开管委审【2023】27号、吴行审项批【2024】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理委员会,(请登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尧新路工程项目设计(标段)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吴中太湖新城内,包括东太湖路-天鹅荡路;天鹅荡路往北段(绕城高速以南-天鹅荡路)。)

    2.2建设规模:道路总用地面积约29722平方米(约合44.58亩)。道路总长约1141米,其中东太湖路-天鹅荡路段道路长约774米,标准红线宽32米;天鹅荡路往北段(绕城高速以南-天鹅荡路)道路总长约367米,标准红线宽12米;含3个交叉口。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工期(日历天)  
  E3205010304041079002001 尧新路工程项目设计 尧新路工程项目设计 124.00 366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质)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 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本项目设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勘察、方案设计及深化、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 四、设计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设计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景观工程、管线工程、附属工程等全部设计和相关服务。 五、备注: 1、投标人须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身份证(双面)、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委托代理人2024年1月-2024年3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前三名中标候选人除中标单位外另外两家各补偿叁仟元,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 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前3名中标候选人,并从中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5、本项目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6、本标段勘察设计总工期为30天,以此为准。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方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由牵头方出具; (2)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具体格式详见资审文件),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资审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 (4)联合体成员方须在端口中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4年04月18日00:00至2024年04月23日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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