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通州区五接镇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8 环境   环境整治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区五接镇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州区五接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州区五接镇。

2.1.2建设规模:通州区五接镇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工程。

2.1.3工期要求: 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包括沿江公路、象屿路两侧拆破拆旧以及户外广告治理、清障,拆除后的垃圾的清理、运输等相关工作,垃圾必须运至合法的处理地点,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对现场的施工情况及拆除后的垃圾运输情况综合考虑报价,具体施工内容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最高限价:500元/平方米,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对对施工现场条件及环境须充分了解,综合考虑报价。

2.4本工程中标人须在工程开工前购买工程保险,并将保单复印件或扫描件送于招标人处,投标人在投标时请综合考虑此费用报价,投标人自行承担施工过程的一切安全问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具备法人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 B 类安全考核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它组织);

3.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court.gov.cn)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等渠道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hd.chinatax.gov.cn/xxk)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等渠道列入黑名单;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活动;

3.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3.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公告上网之日起至 2024 年 04 月25日 10时 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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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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