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自采2024-YCZX(012)
项目名称: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院内零星维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9052.9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院内零星维修(第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52190.48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2190.48元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 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骨科走廊地面改造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2190.48 |
52190.48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15 天内完工。
合同包2(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院内零星维修(第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6862.46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6862.46元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 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设备隔离栏加装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6862.46 |
36862.46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15 天内完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院内零星维修(第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②《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④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⑤《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⑧《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⑨《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⑩《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2(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院内零星维修(第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院内零星维修(第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企业须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合同包2(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院内零星维修(第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8日至2024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