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丰城市清丰山溪及支流河道治理工程--秀富水支流洛市河道险工段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8 河道治理工程   河道治理工   河道治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春市丰城市洛市镇境内。
2.2规模:本次施工招标金额约616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229日历天,开工日期:2024年5月17日,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
2.4招标范围及内容: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河道治理及加固(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5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或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标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交易主体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7)拟投入本项目的“三大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不能有在建项目。投标人拟投入“三大员”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三大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认定。
(8))参加本次施工标段的投标单位的“三大员 ”(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本项目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五险一金缴费(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变更不足6个月的, 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者作无效标处理。
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者作无效标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施工标报名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其中履约行为评价5分取消)相加后,对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根据《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暂停运用履约行为评价结果。招文件中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修改为“采用95分制”,其中“履约行为评价5分”取消,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9日止(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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