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采购范围: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负责将钢筋大棚拆除后运送到董梁五标项目指定位置,并负责后续安装和售后服务工作。本次采购要求拆除必须满足重新利用的需要,预埋钢材质量可靠,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公告及技术要求,供应商提供材料、运输、装卸、安拆等服务。
1.5包件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1个包件,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将根据实际供应情况,对服务不及时、不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供应商数量进行切割,增加拆除及时、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供应商拆除数量。若成交供应商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可按照推荐成交候选人顺序将备选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包件 |
服务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安拆位置 |
交货期 |
备注 |
1 |
临临五标钢筋大棚拆除(H型钢) |
108*60*14m*2跨 |
6480 |
临临五标项目拆除位置位于淄博市沂源县,董梁五标项目安装位于临沂市沂南县。 |
签订合同后20日内安装完毕 |
2跨 |
董梁五标钢筋大棚安装(H型钢) |
30*60*14m*2座 |
3600 |
建造2处 |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能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财务要求:
报价单位须提供近两年内的纳税记录。
2.3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时间)累计具备500万元及以上钢结构大棚或板房销售或安拆服务业绩(时间及金额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2.4 信誉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行为;
(4)供应商无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影响履约的情形;
(5)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响应、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响应情形的情况(提供信誉承诺函,后附“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截图)。
2.5其他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响应;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供应商须提供采购人要求的承诺函;
(4)报价单位在以往东方路桥合作中出现严重违约情况或恶意投诉、起诉等情况的或因其他原因被列为不合格供应商或黑名单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作废标处理。
3. 谈判文件的获取
3.1凡具备上述资格且有意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4月19日9时至2024年4月21日17时00分
。
4. 响应文件的提交
4.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2024年4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