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XC终端,采购数量预计15000台,须将设备配送至12个盟市指定地点。标包划分情况及预估数量如下:
标包 |
标包名称 |
产品分类 |
CUP架构 |
配置 |
单位 |
预估数量 |
标包一 |
XC终端形态1 |
国产化XC终端 |
ARM |
内存4G、存储32GB |
台 |
8000 |
标包二 |
XC终端形态2 |
ARM |
内存8G、存储64GB |
台 |
2000 |
|
标包三 |
XC终端形态3 |
安全可信国产化XC终端 |
X86 |
内存8G、存储64GB |
台 |
4000 |
标包四 |
XC终端形态4 |
X86 |
内存8G、存储128GB |
台 |
1000 |
1.1.2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1.3供货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20日内完成供货。
1.2 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及中标人数量如下:
标包 |
标包名称 |
预估金额 (含税,万元) |
中标人数量 |
份额分配 |
标包一 |
XC终端形态1 |
880.00 |
2名 |
60%:40% |
标包二 |
XC终端形态2 |
260.00 |
2名 |
60%:40% |
标包三 |
XC终端形态3 |
680.00 |
2名 |
60%:40% |
标包四 |
XC终端形态4 |
180.00 |
2名 |
60%:40% |
标包 |
标包名称 |
最高投标单价限价(不含税,元/台) |
标包一 |
XC终端形态1 |
973.45 |
标包二 |
XC终端形态2 |
1150.44 |
标包三 |
XC终端形态3 |
1504.42 |
标包四 |
XC终端形态4 |
1592.92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投标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审核);
2.1.3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已签订的一份本项目同类产品销售类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及相应的订单/结算单复印件。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订单/结算单要求能够体现框架协议名称或编号、金额、签订时间等关键信息;框架协议金额以订单/结算单累计金额为准,签订时间以订单/结算单的签订时间为准);
2.1.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且一个制造商针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投标。同一品牌的制造商不可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
2.1.5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2.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5月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 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投标人须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
2.3.3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标包1:
类型 |
指标细项 |
指标要求 |
XC终端 |
认证 |
为保证质量,须提供国家强制性CCC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页面查询截图,加盖厂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
标包2:
类型 |
指标细项 |
指标要求 |
XC终端 |
认证 |
为保证质量,须提供国家强制性CCC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页面查询截图,加盖厂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
标包3:
类型 |
指标细项 |
指标要求 |
XC终端 |
认证 |
提供国家强制性CCC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页面查询截图,加盖厂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
提供“CPU符合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加盖厂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
标包4:
类型 |
指标细项 |
指标要求 |
XC终端 |
认证 |
提供国家强制性CCC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页面查询截图,加盖厂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
提供“CPU符合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加盖厂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
其他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4投标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和“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4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18日8时30分至2024年4月23日17时00分。
4.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9日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