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
||||||||||||
综合整治项目已经由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备案。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某单位,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综合整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项目名称:综合整治项目 2.项目编号:2023-JYCPLD-G1006 3.预算金额:22654700元 4.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 5.工程规模:综合整治,包括宿舍、活动房间、礼堂以及道路场坪硬化等整修。 6.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
||||||||||||
7.工期要求:2024年5月20日 开工至 2024年11月16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2)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 (3)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4)并具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并提供近一年任意六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 (6)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无“三资”背景。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
||||||||||||
四、投标 |
||||||||||||
1.开标时间: 2024年5月20日 09:30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4年04月17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5月20日9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