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丹江口市习家店镇中心卫生院(丹江口市第三医院)CT室防护改造及零星设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3-29 设备工程   卫生院   丹江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JX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

3、项目名称:丹江口市习家店镇中心卫生院(丹江口市第三医院)CT室防护改造及零星设备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9(万元)

6、最高限价:38.85(万元)

7、采购需求:

主要包括原有吊顶、墙面、门窗、电器线路的拆除,室内墙面砌筑、粉刷,天棚吊顶,楼地面装修,室内水电及零星设备的安装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和丹江口市财政局、丹江口市审批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丹财采发[2022]9号)文件要求,1.本项目需落实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提高至6%。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2.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包含网上商城采购的服务类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包含临时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管理员、质量管理员、安全管理员、材料管理员均应具备相应岗位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管理员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01日至2024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4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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