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镇坪县南江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增加部分)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28 环境   环境综合治理   综合治理  
1.招标条件

镇坪县南江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增加部分)已由镇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镇发改发[2023] 24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坪县城乡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及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镇坪县南江河流域;

2.2 工程规模:镇坪县南江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增加部分),新建生态护堤292米。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项目计划投资:510万元;

2.4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

2.6 招标范围:镇坪县南江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增加部分)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 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申请人信誉要求

3.3. 1 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执业基本信息应在“ 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外省企业基本信息必须在“ 陕西省建 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 ”外省入陕建筑企业登记信息中可查询,外省企业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等信息必须在其注册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可查询(企业自行提供查询截图和查询方法)。

3.3.2 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 ”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3.3 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24年 03 月 28 日14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4 月 02 日 14 时 00 分,***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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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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