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费(元) |
工期/交货期 |
项目地点 |
长兴岛电厂2023年脱硫石灰石粉采购及石膏处置 |
1、2023.3.1-2024.2.28生产系统需脱硫石灰石粉,脱硫石灰石粉预估396元/吨,预计一年2500吨;2、石膏处置预计石膏一年产出3800吨。 |
500 |
2023-3-1 |
长兴岛 |
标段名称 |
资格条件 |
长兴岛电厂2023年脱硫石灰石粉采购及石膏处置 |
一、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未进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 4、投标人在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国家权威机构发布信息为准;近三年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表》中无不良记录;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或者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1、业绩要求:具有近五年内同类业绩2个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