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分公司2023年公用工程部次氯酸钠框架(两年寄售)招标(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08 中国石油   石油   石化  
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分公司2023年公用工程部次氯酸钠框架(两年寄售)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产品范围:次氯酸钠,估算总数量约为2874吨(预估量仅作为评标参考,实际采购数量及供货时间以订单为准);
2、实施或交货地点:独山子石化公司公用工程部现场(7个卸料点);
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首批到货时间为“接中标通知书后五日内交货”,其余按照订单要求执行。
4、最高限价:287万元(含税);
5、关键技术要求: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6、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
7、履约保证金:无。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原则为24个月,履行期限到期前,如因买方框架未能衔接等原因,双方同意本框架合同继续有效,履行期限最多可延长3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重大违法记录和法律纠纷,投标人应提供下列网站截图(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复核结果为准):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及投标
企业不得涉及相关行贿受贿行为。***
    ④.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
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的意
见(国质检法〔2011〕83号)第一条第(三)款”规定情形为准,具体要求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⑤.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⑥.投标单位未处于被招标人取消(或暂停)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列入
黑名单等)的状态。
(备注:上述“近三年内”是以开标日期为基准且含本数,往前倒推三个整年度;①②③④项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提供,第⑤⑥项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进行核实)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4、投标人应是产品制造商,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以下证明文件:
①.网外制造商投标:投标人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银行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制造商身份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②.网内制造商投标:投标人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银行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制造商身份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石油电子采购2.0系统截图,对于“已准入且状态正常”的判断以截图中“供应商状态”载明的内容为准(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上述“制造商身份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或《初步评审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9日0时至2023年2月15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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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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