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其电子证书使用须满足建设部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和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为准);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时间止3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无贿赂犯罪记录,并未被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 2 月 9日——2023年 2 月15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1日9 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