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建设及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
1 | 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GCP)建设指导咨询服务 | 1项 | 18个月 | ¥500,000.00.元 |
注:(1)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分包的内容的能力,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部分。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供应商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及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文件发售期内及投标(响应)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网页截图)。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磋商文件供应商的投标。磋商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售。
1、报名时间: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2月15日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