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岱庙街道办事处河道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08 河道清淤   清淤工程   岱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岱庙街道办事处河道清淤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泰山区岱庙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TS-GC-20230207-01001
标段编号:TS-GC-20230207-01-01
2.2项目名称:岱庙街道办事处河道清淤工程
2.3建设地点:梳洗河、唐王河、泮河部分河道。
2.4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岱庙街道办事处河道清淤工程,包括梳洗河(岱宗大街南-泰煤机厂宿舍南侧出口桥南)2800米,唐王河(岱宗大街桥南-东湖路桥北)900米,泮河(泮河奈河交汇处至泮河南关路桥东200米)1500米,招标内容为上述三条河道的清淤及个别河段砌石墙、勾缝等。
2.5工期要求:工期为30日历天;注: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目标:合格。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9招标控制价:496.499796万元。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鲁建建管字〔2020〕1 号文件),满足相关条件的投标单位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
4.1公告时间:自2023年2月9日起至2023年2月15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3月7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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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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