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众创孵化园(一期)开发项目室外道路场地硬化及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08 道路   景观   绿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众创孵化园(一期)开发项目室外道路场地硬化及景观绿化工程已由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1]E06006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东山开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招标人为东山开投集团有限公司***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众创孵化园;
2.2.工程建设规模:室外道路场地硬化及景观绿化等。具体范围以施工图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众创孵化园(一期)开发项目室外道路场地硬化及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单项合同额7263383.00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本项目按规模划分属于属于小型工程,可由二级建造师可承担;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应符合福建省、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同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7263383.00元(含暂列金额34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42800元),统一发包价为人民币6575324.71元(含暂列金额34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4280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3.7.①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②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除外)③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④根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⑤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⑥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配备需满足闽建筑函[2022]35号文的相关要求。。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开标截止时间前(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02月14日9:3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2月14日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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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53658172
手机:13522553979(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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