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号 |
采购内容 |
技术要求 |
预算金额 |
合计金额 |
备注 |
第一包 |
采购水产,鱼、虾、冻鸡、冻鸭等冻货类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招标内容” |
20万元 |
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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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包 |
采购肉类(猪、牛、羊肉等家畜类,鸡、鸭、鹅肉等家禽类)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招标内容” |
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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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包 |
采购蔬菜水果、豆制品和鸡蛋类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招标内容” |
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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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包 |
采购副食调料类、干货类、饮品类、杂粮类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招标内容” |
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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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地点 |
某单位食堂,距甘肃省酒泉市 100 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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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 本项目投标报价按照优惠率结算,优惠率原则上必须>10%(以大型、连锁商超价格为基准价),投标人投标优惠率≤10%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报价必须包含产品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3.供货要求: (1)食品验收入库前,供应商应保证食品的装卸、运输安全,发生损耗的,给予更换、补齐; (2)供应商发生严重质量问题、违纪违规等行为,或出现相关供应时效、服务态度、供应质量等相关问题,第一次给予书面警告,第二次再出现上述问题取消其供应资格,由综合评分排名第二的供应商补上,正在执行合同的供应商不作为替补供应商,最终价格按各自中标优惠率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