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腈纶扩能改造一期(15万吨)项目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08 改造   消防   消防工程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腈纶扩能改造一期(15万吨)项目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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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腈纶扩能改造一期(15万吨)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腈纶扩能改造一期(15万吨)项目消防工程。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3项目地址: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院内。
2.4工期:纺丝部分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
其他部分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1日。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投标单位资质符合建设部、省、市相关要求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他人员要求: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的技术职称,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其他在建工程,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今)在各级消防部门有过备案的施工业绩或类似业绩至少一项。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度(2019、2020、202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且标书内附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合理有效(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现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5外省投标企业需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7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期连续至少1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且网上可查;应包含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同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的官方网址、查询用户名、查询密码(如有),以保证招标人能够准确及时的查询相关信息;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1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14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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