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国道鹤岗至大连公路佳桦界至桦南勃利界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08 公路   设计   扩建工程  
***1.招标条件
国道鹤岗至大连公路佳桦界至桦南勃利界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国道鹤岗至大连公路佳桦界至桦南勃利界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2022〕827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补贴及地方政府自筹。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桦南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佳木斯市桦南县。
2.2工程概况及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国道鹤大公路 K108+374处(佳木斯与桦南交界处),沿现有旧路布线,经明义乡,在东辉村南侧跨越鹤大高速,经共和村、新生村、五分村,在六分村南侧辟新线绕越桦南镇,而后跨鹤大高速至五一村西侧,下穿高铁预留通道,经种蓄一分场、种蓄三分厂、南太平、达连泡村,终点于国道鹤大公路 K187+898处(桦南县与勃利县交界处的铁山村)。路线全长79.524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12m,路面宽度10.5m,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设计大桥531.6m/3座,中桥56.54m/1座,小桥342.56m/14座,涵洞105道,分离立交桥411.6m/3座,平面交叉147 处,连续式交通量观测站2处,汽车停靠站18处(36个),养护工区24000m²。
2.3招标范围:本项目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以及配合业主进行本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招标文件(图纸及施工专业技术规范部分)编制、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图纸及竣工所需图纸等材料。
2.4标段划分: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内容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标段 位置 长度
(公里)
主要工作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人民币)
SJ1 K108+374~K187+898 79.524 本项目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1200
2.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1)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
(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6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3)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60日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
(4)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90日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依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
(5)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30日内完成;
(6)按照招标人时间要求,提供施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招标图纸);
(7)后期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2.6质量目标要求:勘察质量应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设计深度满足《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2007〕358号)的要求,通过主管部门评审并取得批复。
2.7安全目标要求: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和黑龙江省相关规定,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或水文地质)甲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和交通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批复日期为准)累计独立完成过里程不少于10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
注:勘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业绩可以不是同一个项目。
投标人业绩应在交通运输部网站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7近三年(2019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2021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下载时间为2023年2月9日0时00分至2023年2月14日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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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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