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苏悦达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招标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08 能源   招标代理   新能源科技  
***一、采购内容:1.招标内容:江苏悦达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度开发建设项目包括悦达华旭华丰农场东202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悦达华辉华丰农场西176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悦达纺织园智能微网项目、起亚二工厂分布式光伏项目等。
2.招标范围:负责江苏悦达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开发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公司年度开发建设项目包括悦达华旭华丰农场东202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悦达华辉华丰农场西176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悦达纺织园智能微网项目、起亚二工厂分布式光伏项目等,项目总投资约16亿元。招标代理工作包括前期咨询服务类(如初设、环评、水保、防洪等),建设期工程EPC、监理、造价咨询等及运营期的相关招标工作。
3.招标代理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向招标人提供项目整体招标方案,确保项目进度;负责拟定发包方案,并报招标人认可;编制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控制限价),并对其合法性、准确性和严密性负责;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如有);组织答疑;牵头处理招标过程中出现的质疑、投诉等事项;草拟合同文本;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投标资料整理归档并移交招标人全套资料一份。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标段(包)2023年年度招标代理服务的资格要求为:1.投标人须具有招标代理能力,完成本项目招标工作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1名,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或以上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证书。
3.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新能源或类似项目招标代理业绩,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证明材料为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4.投标人至少承接过单项不低于2亿元的招标代理业绩,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证明材料为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5.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6.本次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曾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8.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3)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4)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5)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14日09时30分前(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4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0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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