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XZMXZB-2023-00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尼木县卡如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已由西藏尼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尼发改字[2023]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尼木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1组:拆除围墙38.5米,拆除建筑183.39平方米,新建牲畜棚1045.18平方米,混凝土道路5198.85平方米,巷道及入户路132平方米,以及交安工程、绿化工程、防护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水利工程、零星工程等。2组:拆除围墙19米,拆除建筑50平方米,新建牲畜棚807.61平方米,混凝土道路3948.42平方米,以及交安工程、绿化工程、防护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零星工程等。3组:新建公共厕所59平方米,混凝土道路1431.69平方米,以及交安工程、绿化工程、防护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零星工程等,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5项目建设地点:尼木县卡如乡卡如村。 2.6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已落实。 2.7计划工期:152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验收质量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类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施工企业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8日12时00分至2023年2月1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投标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