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塔什店矿区一号矿井—矸石翻车机房、副井井口房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07 矿业   机房   翻车机  
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塔什店矿区一号矿井—矸石翻车机房、副井井口房工程 (E6528003931000267)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塔什店矿区一号矿井—矸石翻车机房、副井井口房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6528003931000267)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招标人为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库尔勒市 2.项目规模: 主要包括矸石翻车机房控制室、轨道基础及轨道铺设、副井井口房工程等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E6528003931000267001001 标段(包)名称: 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塔什店矿区一号矿井—矸石翻车机房、副井井口房工程 招标范围: 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塔什店矿区一号矿井—矸石翻车机房、副井井口房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矿业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拥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熟悉工程施工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并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本单位近六个月社保证明。 3.投标其他条件:1)提供近三年(2019-2021)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为2019年之后成立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为2022之后年成立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内容;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企业目录(提供公司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3年02月08日 00:00到 2023年02月14日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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