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中山检测院检验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06 租赁   特种设备检测   特种设备  
项目概况(请登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请登录)
项目名称: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中山检测院检验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中山检测院检验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市内用车)):
合同包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中山检测院检验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市内用车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1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双方签订合同并确认实施之日起12个月。
合同包2(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中山检测院检验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市外用车):
合同包预算金额:7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中山检测院检验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市外用车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双方签订合同并确认实施之日起12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中山检测院检验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市内用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合同包2(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中山检测院检验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市外用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中山检测院检验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市内用车))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递交投标文件当天),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于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以及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2(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中山检测院检验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市外用车)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递交投标文件当天),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于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以及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2月07日 至 2023年02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2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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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68809287
手机:15801679990(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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