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金宝航线淮安段航道整治工程桥梁工程勘察设计项目JBHX-KCSJ-QL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03 桥梁   设计   航道整治  
金宝航线淮安段航道整治工程桥梁工程勘察设计项目JBHX-KCSJ-QL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宝航线淮安段航道整治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部、省、市共同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淮安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金宝航线淮安段航道整治工程,起自洪泽湖10号标,终于金宝航线淮安与宝应分界处的宝应湖退水闸,航道里程约79km,本段航道全线按Ⅲ级标准双线通航进行整治;改建桥梁6座(分别为东荡生产桥、金唐公路桥、左家渡生产桥、宝红桥、石港大桥、和G25长深高速公路三河航道及南水北调特大桥),均位于限制性航道段,桥梁通航净空尺度不小于 60×7(m)。
金宝航线淮安段航道整治工程估算总金额约为35.17亿元,其中6座桥梁工程估算金额约为5.97亿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JBHX-KCSJ-QL标段,招标范围包括金宝航线淮安段航道整治工程范围内6座桥梁工程(分别为东荡生产桥、金唐公路桥、左家渡生产桥、宝红桥、石港大桥、和G25长深高速公路三河航道及南水北调特大桥)的勘察设计工作,本次招标的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①设计工作:金宝航线淮安段航道整治工程桥梁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②征地拆迁工作单独成册,在初步设计阶段开展征地拆迁现场调查,入户调查房屋拆迁,确保细致准确,通过航拍、实地走访等方式建立影像资料库,明确永久和临时征地性质、面积,基本确定房屋等拆迁数量,深入调查迁改(建)杆线、管线、缆线及改移道路、沟渠等工作量;对改建桥梁要制定“一桥一档”,提高桥梁拆迁方案精确性;相关外业调查资料齐全、准确,有关书面协议或文函完备;经发包人、地方政府、拆迁户最终确认后形成初步设计阶段征地拆迁专题报告(含征地拆迁费用测算);成果范围、内容、深度应满足合同条款要求;
③BIM技术工作:本项目需对金唐公路桥、石港大桥、G25长深高速公路三河航道及南水北调特大桥)3座桥梁开展BIM技术工作。a.初步设计阶段:投标人应采用BIM技术与GIS(地理信息系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方案设计;b.施工图设计阶段:投标人应采用BIM技术,对项目桥梁部分进行施工图设计;c.BIM技术应用周期为设计、建设、管理和养护全寿命周期;d.依托本项目BIM技术工作进行制定BIM技术规范的研究工作;
④勘察(测量)工作: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按设计规范要求所必需的勘测、测量工作,并通过发包人组织的专项审查;
⑤整体设计服务:a.设计阶段协助发包人进行设计文件报批等服务;b.协助施工、监理招标,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做好施工配合,完成必要的设计修改和变更;c.配合做好各阶段工程验收、协助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编制以及协助发包人进行后期管养等其他后续服务工作。d.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要满足国家、省、市关于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品质工程)的相关要求。e.全部设计阶段、施工期服务阶段均须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提供服务,如拟派的现场设计代表不能满足工程进展要求的,应无条件按照发包人要求增派或更换相应人员。f.做好与总体设计单位配合工作。
2.3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①初步设计文件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后6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概算等相关资料,并具备报批条件(其中用地红线图应根据本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要求及时提交);
②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初步设计通过审查后30天内(具体时间应根据招标人确定的项目分阶段实施进度要求及时提交)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等全部资料文件,并具备报批条件;
③BIM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同步递交BIM全信息模型设计文件;
④勘察(测量)资料提交时间: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
⑤在此期间须根据发包人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为国内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的信息证明。
(2)投标人应具有下列①③,或②③的资质;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必须涵盖下列①③,或②③的资质;
①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②具有有效的公路行业甲级或公路行业(至少包括公路工程专业)专业甲级资质证书;
③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至少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两个专业)甲级资质证书。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2013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完成过主跨60米及以上桥梁工程(或业绩中包含主跨60米及以上桥梁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
3.3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评价(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为准)为A级(含暂定A)或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照暂定A级确定;(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信用等级以联合体成员中较低的一方为准)
②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③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④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高级工程师或其以上技术职称;2013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担任过主跨60米及以上桥梁工程(或业绩中包含主跨60米及以上桥梁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5技术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高级工程师或其以上技术职称;2013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担任过主跨60米及以上桥梁工程(或业绩中包含主跨60米及以上桥梁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6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公路行业(至少包括公路工程专业)专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③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⑥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⑦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3年2月3日17:30,预约截止时间:2023年2月10日17:30。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10:00,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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