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港盐田港区东作业区集装箱码头工程钢管桩加工制作招标文件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02 钢管   航务工程   码头工程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港盐田港区东作业区集装箱码头工程钢管桩加工制作招标文件
1.招标条件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港盐田港区东作业区集装箱码头工程一期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钢管桩加工制作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深圳港盐田港区中作业区东侧,由盐田三期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一期工程为3个20万吨级自动化集装箱泊位,岸线长1470米的水工结构、港池和泊位区疏浚、120万平方米堆场、道路、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等工程。
(2)招标内容: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等资料,按照现行国家技术规范、地方相关规定及招标人要求,为本项目钢管桩加工制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钢管桩的加工制作等,原材料由招标人提供。
①本工程项目钢管桩共1888根,其中桩径1000mm钢管桩有955根,总长38000m(壁厚为δ=18mm,桩长22-48m),桩径1400mm钢管桩有933根,总长38650m(壁厚为δ=20mm,桩长22-48m);
②钢管桩桩顶及桩尖加固板加工制作,加固材料为δ=20mm或δ=18mm钢板;
③管节对接(含衬环):其中直径1400mm共N环,其中直径1000mm共N环,具体以实际发生管节对接数量计量;
④钢管桩钻孔改丝,为1888根。详细项目及工程量见附件中《工程量清单》。
(3)交货地点:乙方厂内出运码头。
(4)工程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深圳港盐田港区东作业区(北纬:22°34′50.9645″,东经:114°17′18.4308″)。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市场监督、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的生产许可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钢管桩制作加工的能力,且钢管桩加工制作产能必须不少于1万吨/月。
(3)财务能力要求:本次招标只允许钢管桩加工生产厂家参与投标,不接受经销商及代理商;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建立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在近二年内有一个或以上的在建或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
并提供证明。
(6)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9)投标人须为***注册通过的供应商,供应商层级为“中交股份”或“四航局”管理的供应商。
(10)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2日12时至2023年2月7日15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为:2023年2月7日15时00分开始,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2月13日15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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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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