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人民政府机关杨柳青镇社区配餐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01-31 杨柳   配餐   天津市西青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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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ZWZC-2023-0131 项目名称:杨柳青镇社区配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1.116万元 最高限价:181.116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81.116 181.116 餐饮服务 杨柳青镇社区配餐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小型、微型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附件为准。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6、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31日到 2023年02月0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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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娟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3716232394(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ngjuan@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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