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湖滨南路项目(郑坂村)征迁房屋丈量评估和签约服务项目邀请公告
日期:2023-01-31 评估   邀请  
  一、招标项目概要
  1、本招标项目湖滨南路项目(郑坂村)征迁房屋丈量评估和签约服务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荔城区鼎新经济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丈量评估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为:①莆田市利众房屋征收有限公司②莆田市荔城区建兴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③莆田市秀建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
  2、项目地点:莆田市荔城区
  3、丈量评估面积:本次涉及片区丈量评估房屋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以实际丈量结果为准,含附属、搭盖面积等特殊构筑物及强制拆除的房屋)。
  4、招标发包范围:房屋丈量评估服务项目
  5、项目工期:本招标工程工期为 15 日历天,每逾期一日罚款人民币5000元违约金,且因本项目时间较为紧迫,中标单位须同时派出5支以上丈量队伍进场丈量(且应无条件以招标人按实际要求增加队伍),按照科学合理及招标人要求的期限直至丈量评估任务完成。
  6、质量要求:在招标人的配合下,依照已批准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材料,协助招标人进行拆迁动员工作;在招标人配合下对拆迁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进行丈量、评估;协助招标人做好补偿、签约;对拆迁现场录像、房屋拍照,建立各户拆迁档案。
  注:中标人需对每户数据真实性负责,误差率原则控制在1%以内,如后期复核统计误差率超过1%,招标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同时追究法律责任并上报有关部门列入黑名单处理,并追究违约责任;
  7、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福建省内工商注册登记,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有房屋征收或房屋拆迁服务内容;
   3)必须取得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备案证书》;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注:依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征收实施单位不得跨设区市接受征收部门委托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工作。
  8、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23年01月30日起(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10、***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 年02月 09日 0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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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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