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沪舟甬通道(G92杭州湾地区环线高速公路)—甬舟高速公路复线宁波戚家山至舟山金塘段勘察设计(SJ01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31 公路   设计   高速公路  
沪舟甬通道(G92杭州湾地区环线高速公路)-甬舟高速公路复线宁波戚家山至舟山金塘段勘察设计(SJ0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沪舟甬通道(G92杭州湾地区环线高速公路)-甬舟高速公路复线宁波戚家山至舟山金塘段(下称本项目)已由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基综函【2023】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甬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 浙江甬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沪舟甬通道(G92杭州湾地区环线高速公路)连接上海、舟山、宁波,是《国家公路网规划(2022-2035年)》中G92杭州湾地区环线高速的重要路段。甬舟高速复线是沪舟甬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串联宁波、金塘至舟山定海,路线长度约45.7公里,由三段组成:1、甬舟高速复线好思房至戚家山段(K0+000~K9+120),路线长度约9.12公里,目前处于工可阶段;2、本项目(桩号范围K9+120~ K27+157.574),路线长度约18.038km;3、甬舟高速复线金塘至大沙段(K27+157.574~ K45+500),路线长度约18.34公里,已开工建设。
本项目工可推荐方案起点桩号K9+120,顺接甬舟高速复线好思房至戚家山段,采用盾构隧道方案下穿宏源路、上穿在建甬舟铁路隧道至富山路下方,与甬舟铁路隧道共廊带平行进入金塘水道,海中段结构水平净距约46~470m,公路隧道穿金塘水道至舟山金塘岛大浦口登陆,于金塘镇西侧、里小湾山塘位置出洞,路线向东北延伸,于千金岙公墓南侧设服务区,跨穆东线、沥大线,于化成寺水库上方设金塘枢纽接甬舟高速,主线顺接甬舟复线金塘至大沙段主线,终点桩号K27+157.574,路线全长约18.038km。本项目和在建的甬舟铁路海底隧道同通道建设,公路在宁波侧陆域段斜交上穿铁路隧道(交叉影响段长度约424m、最小竖向净距约14m),公铁隧道并行段水平净距宁波侧陆域段约29~51m、海域段约51~466m、舟山陆域段约466~1230m。
主线设置2处互通立交,其中枢纽式互通1处,一般互通1处。全线设桥梁4192m/6座,金塘海底隧道11644m/1座(其中海底盾构段8590m、陆域盾构段1300m,均以右洞计)。沿线设置较为完善的安全设施、服务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全线设匝道收费站1处,隧道管理站1处,隧道救援站1处,服务区1对,养护工区1处,管理分中心1处,交通辅助管理用房1处。
本项目工可推荐方案工程投资估算金额约1598600 万元,建安费约1114720.万元。
2.2 技术标准
本项目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建设标准,设计速度100km/h(金塘海底隧道设计速度 80km/h),路基标准宽度33.5m,盾构段盾构外径15.7m,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其它桥梁和路基1/100。本项目其它技术指标均按现行公路及桥梁设计规范、规程、标准、定额执行。
2.3招标范围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设一个标段,即设计第SJ01标段。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主体工程【包括路线、路基(防护、排水)、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大型临时设施、景观、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包括交通安全设施(含智能交通设施)、管理养护设施、监控设施、通信设施、收费设施、隧道机电、供配电设施、照明设施、智慧高速、房建设施(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弱电智能化、满足交付标准的装修等)及服务设施等】等的工程勘察(含初测、初勘、定测、详勘及布设首级控制网)、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含机电工程施工图补充设计、房建工程装饰装修设计等)、变更设计、概算及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用图纸、工程量清单、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包括设计交底、施工图动态补充设计、设计技术服务及协调、交竣工验收等)、相关科研(如有)、根据相关规定需要开展的为提供或验证设计所需的各项专题研究等全部工作。
2.4勘察设计周期
(1)本项目勘察设计周期约30个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止,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不包括各阶段设计文件审查、等待批复、外业验收时间)。具体各阶段工期和成果提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5年;缺陷责任期 2 年。
(3)专题研究成果的提交时间必须满足各设计阶段对专题研究成果的需求。
(4)如由于工程需要,项目后期需采用其他建设模式(如EPC等)进行招标的,设计人的工作将于取得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后终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成员);
3.1.2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同时具备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1.3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1.4具有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1.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家;(2)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或主要设计任务) 的联合体成员担任,且需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同时具备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分工以及权利义务等事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如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资质等级按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各方须在资质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专业工程,否则联合体不予认可。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 月 31 日~2023年 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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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songya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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