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黄骅港综合港区、散货港区防波堤保险项目招标交易公告
日期:2023-01-31 保险   保险项目   黄骅港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骅港综合港区、散货港区防波堤保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沧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为保障债权人的权益,现需要就该笔业务所涉租赁物-黄骅港综合港区、散货港区防波堤购买财产一切险,保险服务期限为3年。根据大正资报字(2022)第092A号、第093A号、第094A号上述租赁物评估值为772290200.00元。
2.2 项目实施地点:黄骅港综合港区、散货港区防波堤20万吨级延伸工程南防波堤(F5-F6段)、北防波堤(F1-F2段);
2.3 服务期限:3年;
2.4 招标范围:黄骅港综合港区、散货港区防波堤20万吨级延伸工程一标段、二标段;南防波堤(F5-F6段);北防波堤(F1-F2段)保险业务;
2.5 质量要求:符合招标人需求及国家行业标准;
2.6 招标控制价:232万;
2.7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投标人已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许可范围应包括财产损失险业务内容)。
3.2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先解密成功的为有效投标人,其他为无效投标。
3.4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联合体协议中须写明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且均需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1日9时至2023年2月7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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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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