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龙口-小布安置区、平西安置区)及二期工程(平西二期安置区)市政道路及其配套设施涉路施工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31 道路   安全技术评价   白云机场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龙口-小布安置区、平西安置区)及二期工程(平西二期安置区)市政道路及其配套设施涉路施工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龙口-小布安置区、平西安置区)及二期工程(平西二期安置区)市政道路及其配套设施涉路施工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技术服务,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穗发改投批[2020]96号、穗发改投批[2020]128号、穗发改投批〔2021〕12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建设单位融资筹集。招标人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龙口-小布安置区、平西安置区)及二期工程(平西二期安置区)市政道路及其配套设施涉路施工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技术服务
2.2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
2.3建设规模及内容: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龙口-小布安置区、平西安置区)及二期工程(平西二期安置区)市政道路及其配套设施主要是为了完善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涉及的安置区片区的道路交通及其配套设施网络,满足安置区的生活和出行需求。建设内容包含新建、改造市政道路及给排水、电力、通讯、绿化等配套设施。其中新建道路平交接入公路、管道下穿公路等工程,需挖掘、占用既有公路施工,按《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需进行安全技术评价。故委派相关单位进行涉路施工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定量分析上述工程施工对既有公路的影响。
2.4招标范围:
本次技术服务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龙口-小布安置区、平西安置区)及二期工程(平西二期安置区)市政道路及其配套设施涉路施工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技术服务,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6处涉路安全评价:龙口-小布安置区西侧两处污水管线下穿G106国道;平西安置区-北区北侧龙心路、新南路两处平交接入花都大道(S118);平西二期安置区东侧规划A3路、新和村街两处平交接入G106国道。
2、现场踏勘查明周边环境,调查、收集、整理公路资料。
3、设计报建文件内容核查(主要为相关设计参数、指标规范符合性检查),提出设计方案优化意见;
4、施工报建文件核查(含施工组织方案、交通组织方案、应急预案及监测监控方案),提出施工方案优化意见;
5、对被涉路有重大影响的涉路点进行三维模型仿真计算分析,根据计算结果提出设计及施工方案优化意见;
6、对设计、施工报建文件在编制格式、内容上进行辅导,以满足报批要求;
7、与被涉路产权单位沟通,收集产权单位意见;
8、综合上述工作成果,出具安评报告送审稿;
9、参加设计、施工报建文件及安评报告评审会,根据会议意见完善安评报告;
10、提交安评报告修编稿,与修编后的设计、施工报建文件一同报送审批,获得施工许可。
11、根据工程施工进度不定期到现场指导,向业主提供与公路保护相关的技术服务,直至相关涉公路工程完工为止。
2.5技术服务期限:
本次技术服务期限为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涉及花都大道(S118)、G106国道的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龙口-小布安置区、平西安置区)及二期工程(平西二期安置区)市政道路及其配套设施工程节点竣工为止。
2.6最高投标限价:604100.00元(其中:龙口-小布安置区最高投标限价:160580.00元;平西安置区最高投标限价:234080.00元;平西二期安置区最高投标限价:20944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资质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资质/资信(公路专业)甲级,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3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路桥或岩土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4 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5 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3.6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四. 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4.1 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6日,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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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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