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内蒙古销售公司车用天然气(LNG)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31 中国石油   石油   中国石油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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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内蒙古销售公司车用天然气(LNG)供应商入围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批准,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天然气(LNG)供应商入围项目;
2.2招标范围:第一批整合天然气公司12座加气站,其中阿拉善盟8座、乌海市3座、赤峰市1座;
2.3招标内容:车用天然气(LNG)采购;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交货及服务地点:阿拉善盟、乌海市和赤峰市;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②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和经销商,不接受贸易商;③制造商投标需提供有效期内并且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经销商投标需提供有效期内并且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只与制造商签订的供气合同意向书或授权书,并提供制造的资质要求;
3.3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年销售额到4000万元及以上,注:提供的销售合同关键页扫描件相对应发票扫描件;
3.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评委现场查询)。②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失信行为相关管理规定: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分或扣分。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评委现场查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01月31日至2023年02月07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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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59435680
手机:13681224795(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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