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进口全自动核酸快速分析仪(全自动混样核酸提纯及荧光PCR分析系统)电子化招标采购公告
日期:2023-01-31 分析系统   系统电子   全自动  
进口全自动核酸快速分析仪(全自动混样核酸提纯及荧光PCR分析系统)电子化招标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请登录)
项目名称:进口全自动核酸快速分析仪(全自动混样核酸提纯及荧光PCR分析系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00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洪购2022B000799924 进口全自动核酸快速分析仪(全自动混样核酸提纯及荧光PCR分析系统) 1 260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安装并交付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5)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有符合需求的国产产品也可以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特殊资格要求:6.1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企业销售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6.2 提供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新版)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旧版),提供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投标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证书。6.3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1日 00:00 至 2023年02月08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年02月22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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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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