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宜昌姚家港化工园(笋子沟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及管廊建设工程第七批次沥青砼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3-01-31 化工   市政基础设施   市政基础  
  根据宜昌姚家港化工园(笋子沟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及管廊建设工程第七批次沥青砼采购项目需求,***受枝江港化贸易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就“宜昌姚家港化工园(笋子沟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及管廊建设工程第七批次沥青砼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谈判。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byjg2023-z003
2、项目名称:宜昌姚家港化工园(笋子沟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及管廊建设工程第七批次沥青砼采购
3、项目预算:人民币27.00万元,该报价包含沥青砼原材料采购及加工、运输、检验、试验、管理费、利润、税金、安全文明施工及相应风险等,即包括了从原材料采购、加工、运输到施工现场的所有工序及费用。
4、采购内容及项目采购范围:宜昌姚家港化工园(笋子沟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及管廊建设工程项目沥青砼第七批次供应商采购,第七批次采购材料为檀树溪大道(K0+020--K0+052段)4cm厚AC-13改性细粒式沥青混凝土211.2m3(约506.88吨)。
5、供货期:根据甲方施工要求。
6、质量要求:供货质量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及采购人需要,供货产品必须为合格产品并提供材料检测报告。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且应具有与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要求供应商承诺沥青砼拌合站距离施工现场最远运距不得超过20公里,从而保证沥青砼的质量;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文件发放时间: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5日。
*** 四、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置谈判保证金。
五、谈判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1、谈判截止时间:2023年2月6日14时30分(注:14时00分 开始接受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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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68809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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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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