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永吉县永吉大桥新建工程(管网排迁)(111ab)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31 大桥新建工程   永吉县   永吉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吉县永吉大桥新建工程(管网排迁)已由永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审批【2021】6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吉县永兴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申请政府一般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包括滨北路拆除及恢复、给水工程、雨污水工程、新建路面及雨水箱涵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
2.3建设地点:永吉县口前镇;
2.4计划工期:2023年2月20日—2023年3月30日;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6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人民币671.2199万元;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需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文件的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否则投标无效。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3.9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吉建招(2017)8号及吉建招(2017)9号文件的规定。
3.10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补充通知吉建管(2020)13号中相关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19日9:00至2023年2月8日16:00前(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2月9日9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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