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271931144广安市主城区大型垃圾中转站及大件垃圾处置中心项目勘察设计(第五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31 设计   垃圾中转站   大件垃圾  
***受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广安市主城区大型垃圾中转站及大件垃圾处置中心项目勘察设计(第五次)”进行企业内部公开招标(以下简称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投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编号:(请登录)
二、项目名称:广安市主城区大型垃圾中转站及大件垃圾处置中心项目勘察设计(第五次)。
三、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最高限价:830000元(含税)。其中,勘察费100000元,设计费730000元(包含初步设计费292000元,施工图设计费438000元)。
四、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计划工期:45个日历天。(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并提交方案设计文本,10天内完成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提交初步设计文件,45天内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2.建设地点:广安市枣山园区广华大道车管所D08-7地块。
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是业主自建的项目,业主为采购人。总投资约8200万元,最大垃圾处理规模500t/d,项目占地面积20.0亩,建设内容主要是:新建大型垃圾中转站及大件垃圾处置中心一座,包括压缩车间、大件垃圾破除车间、渗滤液处理车间、管理用房、门卫室等总建筑面积约为4743m²,环卫停车位50个,同时配套建设垃圾站的附属设施。
4.招标范围:勘察(含测量);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等。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殊要求: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
3.1勘察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8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勘察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中的勘察单位提供。
3.2设计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垃圾中转站或垃圾处置工程设计业绩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注: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人为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明确各联合体成员单位所承担的工程范围、工程内容、责任和权利。(2)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将被拒绝。
2.凡被采购人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内(广中光发【2022】23号、广发建工纪【2022】5号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将被拒绝。
七、报名、招标文件获取: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2月1日09:00至2023年2月6日17:00时。
(二)***招标文件售价及缴款方式:人民币200元/份***。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 年2月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 2 月 7 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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