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高桥村美村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30 景观   绿化   化工  
招标公告/资审公告
2023-01-30 高桥村美村景观绿化工程(项目名称)高桥村美村景观绿化工程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桥村美村景观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高桥村美村景观绿化工程)张保投资备(2022)29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后塍街道高桥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人为张家港市后塍街道高桥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高桥村美村景观绿化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家港市后塍街道高桥村沈家埭、陈家码头、抢角头、徐家园。
2.2 建设规模:主要包括河道整治、河边景观带、沈家埭景观绿化、陈家码头景观绿化、抢角头景观工程、徐家园景观工程。
2.3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工期日历天
E3205820330001300001001 高桥村美村景观绿化工程 高桥村美村景观绿化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绿化种植(含养护期两年),景观绿化、河道清淤等内容:包括河道清淤7.8万方;河边附属物拆除及景观栈道900米;平台、景观仿竹篱笆2300米;河道边清理;景观道路1600平米;景观围墙150米、河边特色矮墙、铺装、河边排水沟、杉木桩驳岸1200米、挡墙300米、河边绿化总面积约3.9万平米、特色小品等。 1355.0 100

2.4 其他:本项目设计单位: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 是 □ 否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 按照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实施细则》(苏园规字〔2012〕2号)执行:1、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2)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3)具有中专或以上学历且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10年以上的技术人员。2、业绩要求:近4年(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2个工程造价在6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或者1个工程造价在8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综合性(含景观小品类)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通知书或者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必须是投标企业的类似业绩。请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不予认可。上述业绩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企业信息库的业绩为准,申请人必须提前入库,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应上传到信息库。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按照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实施细则》(苏园规字〔2012〕2号)执行(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 财务要求:/
3.5 信誉要求:/
3.6 其他要求:/
省外投标企业需将《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扫描件上传到企业信息库(绿化工程不需提供)。
☐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结果考评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 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 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是否对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 □ 是 ? 否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 是 ? 否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1月17日0时00分至2023年01月29日0时00分;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2月03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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