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柳州高速过境线公路(罗城经柳城至鹿寨段)施工图勘察设计[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30 公路   设计   勘察设计  
柳州高速过境线公路(罗城经柳城至鹿寨段)施工图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柳州高速过境线公路(罗城经柳城至鹿寨段)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柳州高速过境线公路(罗城经柳城至鹿寨段)项目核准的批复》(桂发改交通〔2022〕105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国冶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广西国冶交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柳州高速过境线公路(罗城经柳城至鹿寨段)施工图勘察设计 
2.2 工程地点:柳州市 
2.3 项目概况:柳州高速过境线公路(罗城经柳城至鹿寨段)起点位于河池市罗城县小长安镇,与S22桂河高速融水至河池公路相接(K0+000),通过设置守善枢纽立交实现本项目与融河高速交通转换,后沿柳城县北侧由西向东设线,经鹿寨县北侧至项目终点顺接阳鹿高速并上跨泉南高速,改造既有T型鹿寨北枢纽为十字型枢纽,通过设置鹿寨北枢纽立交实现本项目与泉南高速交通转换,终点桩号为K97+649.023(本项目与泉南高速交叉点桩号)。本项目途径河池市罗城县、柳州市柳城县、鹿寨县2市3区县,路线全长97.336公里,与三皇至柳州高速共线11.5公里,实际建设里程85.836公里。
全线主线采用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26.5米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
项目建设里程85.836公里。全线桥梁总长21271米/55座(按全幅计,下同),隧道总长7040米/5座(按双洞计,下同),桥梁占路线总长24.8%,隧道占路线总长8.2%,桥隧比33%;互通立交10处(枢纽立交5处,服务型立交5处),分离式立交12处,服务区2处,停车区1处,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2处,隧道管理站1处。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43.23亿元。

2.4 本次招标范围:
 
标段 起讫桩号 里程(Km) 招标范围
/ K0+000-K97+649.023 85.836 标段范围内的总体设计、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环境保护与景观绿化设计、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含房屋建筑、加油站、交通组织、外接水电等专项设计)以及其他工程等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和后续服务
本项目勘察设计内容包括:
(1)施工图勘察设计(包含涉铁段的勘察,不包括设计);
(2)工程预算;
(3)分标段(施工标段)施工图设计、招标图纸、分标段(施工标段)施工图预算、补充技术规范(若有);
(4)房屋建筑及配套设施、交通组织(包含既有道路拆除、恢复及被交道路保通的专项交通组织)、外接电(水)、安全评价(包括公路项目安全评价、交通安全评价等)、消防勘察设计等专项设计列入设计内容;
(5)电力/通讯(信)/管线迁改方案配合工作;
(6)配合发包人进行前一阶段咨询工作审批所需相关工作;
(7)配合项目报奖(若有);
(8)调概相关手续及报告(若有);
(9)配合项目宣传资料制作;
(10)配合发包人开展设计文件内部评审;
(11)配合项目公司建立0#台帐,配合完成项目管理系统之间的数据链接;
(12)本次招标范围不包含涉铁桥梁设计(除沥青路面、交安、机电设计以外),涉铁段的土建、铁路专项机电的设计等所有工作内容由业主另行招标。
(13)后续服务等。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并具有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经验,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均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图勘察设计要求。
投标人如具备公路工程设计资质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相符。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成员各方应为独立法人并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③联合体其他成员应当具备联合体协议中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的资质。
3.3 其他
3.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自 2017 年(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在 2017 年 1 月 1 日后)起:
①在国内成功完成过2条以上(含2条),里程在40公里以上(含 40公里)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主体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或隧道等)的施工图设计;
②在国内成功完成过2条以上(含2条),里程均在40公里以上(含40公里)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通信、监控、收费及供电照明系统工程等)的施工图设计;
③在国内成功完成过2座以上(含2座)高速公路特大桥梁的施工图设计;
注:上述业绩要求在2017年1月1日之后获得施工图设计批复,为有效业绩,否则不予认可。若同一勘察设计项目业绩中同时或分别包含上述①、②、③中多项业绩要求的,可视为同时满足上述①、②、③个条件相对应的业绩要求。联合体参与投标的,业绩以联合体各方业绩累计之和。
3.3.2 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本项目应配备2名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提供1名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成员提供1名项目负责人),2名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①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含 8年)高速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经验。
②主持过1条以上(含1条)里程在40公里以上(含40公里)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主体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或隧道等)勘察设计以及1条以上(含1条)里程在40公里以上(含40公里)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通信、监控、收费、供电照明系统工程等)的勘察设计工作,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总负责或项目总审定等同类职务。
注:同一勘察设计项目业绩中既包含主体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或隧道等)勘察设计,又包含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通信、监控、收费、供电照明系统工程等)勘察设计的,可视为同时满足上述2个条件的业绩。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3年1月31日 00:00 时至2023年2月6日 24:00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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