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包件名称 |
包件号 |
采购人名称 |
报价人资格条件 |
谈判文件售价(元) |
1 |
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房建设备设施维修业务外包 |
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1)经工商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持有营业执照,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可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年检合格。 (4)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人员、设备、财务、服务能力(提供经营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及现有维修维护能力人员情况证明、维修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 (5)必须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6)必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至今任何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凭据) (7)不在国家、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铁路行业通报整改期限内,满足国家、行业安全生产经营的有关规定;不在国铁集团、集团公司暂停或停止采购期限内。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自行踏勘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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