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港街道办事处机关大港街2023年示范街镇垃圾分类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30 天津市滨海新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YZC-2023-003
项目名称:大港街2023年示范街镇垃圾分类项目
预算金额:902.7711万元
最高限价:902.7711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902.7711 902.7711 垃圾处理服务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二)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三)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优惠。(四)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优惠。(五)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20%的价格扣除优惠。(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供应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依据,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负责人)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或负责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或负责人)登记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供应商若为法人(或者负责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代表(或者负责人)授权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06月至开标截止时间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或2022年度整年的完税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5.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06月至开标截止时间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6.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30日到 2023年02月0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2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商务VIP会员及以上会员级别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53658172
手机:13522553979(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该项目仅供商务VIP及以上会员查看

立即注册 立即登录 点击对接负责人
相关公告